各班级团支部同学:
经过班级团支部推优,学院团委、学生党支部审核,经学院党委备案,拟确定下列周哲洋等108名同学为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3年4月8日16:00止,如有异议者,请反馈学院党务秘书邹老师,电话0577-86689303,邮箱736649814@qq.com,办公室:化材楼11B223。
公示期满后,请按照如下要求做好培养登记工作:
1、各党支部给每名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安排1-2名入党培养联系人(需为中共正式党员至少1名),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进步。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培养联系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其考察表质量负责。
2、各党支部书记召开入党积极分子会议,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下发《我院入党积极分子纪实册》,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培养考察期间的基本要求。
考察表填写说明见附件。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一人一本,请务必看清填写要求后再书写(建议先填写电子版交培养联系人审核)。其中,“培养考察情况”需要入党联系人根据培养对象的日常表现、思想汇报、积极分子纪实手册、定期谈话等情况了解,每半年填写一次。
3、支部审核考察表无误后,支部党支部书记在“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栏目签署入党意见后,归档存入党支部档案柜。本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以表格中党支部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意见时间的为准,请相关同学牢记,也请党支部书记填写意见时注意。
(公示108人)温我院新推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一览表 -20230406.xlsx
(新版)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填写范本2023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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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