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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选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03月21日 浏览: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真正把思想政治、能力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我院党委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予以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发展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发展时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但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唯一条件。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生活和班级中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

二、推选对象

学院2020级、2021级本科生,2020级、2021级、2022级研究生中培养考察满1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推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入党动机端正,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至少递交四篇书面思想汇报(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每季度一篇);

3.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一年内未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4.刻苦学习,一年内无挂科(补考通过不算挂科)且上学期绩点在班级前60%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积极持续参加活动,积分符合条件(近一年期间15小时义工服务时长、5次积极分子理论学时)。

7.踊跃参加各级班团等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8.无宗教信仰。

9.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重大赛事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突出者,优先考虑发展。

10、《党的基础知识》课程结业。

11、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70%,须经本人申请,支部书记、辅导员审核推荐后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特别优秀”指在省市级及以上有关学科、专业的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在省市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等;

“作出突出贡献”指在学校、学院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如校运动会、抗击疫情、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见义勇为等(若有此项标准申请,请提交证明材料)。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参加青年大学习、不参加学习强国学习、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三、推选考核流程

(一)支部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公布322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满一年及思想汇报提交篇数;

2.是否有违纪违规记录;

3.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四六级通过情况;

4.体育达标情况;

5.入党积极分子义工时长和积极分子学时情况;

6.在校期间任职经历;

7.在校期间获奖情况;

8.青年大学习学习率;

9.学习强国学习情况;

10.一年内学习挂科情况。

(二)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329

根据“基本条件审核”合格名单,带班党员联系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支部推优入党大会可以与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会议一同召开,班级得票率超过50%的进入下一步量化考核。

会议流程同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会议

1.由团支部书记及班级带班党员(或党小组组长、驻班“团支部第一书记”)配合,组织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评选会议(会议人数班级人数3/4以上有效),会议现场要悬挂统一的团旗作为背景

2.团支书进行推优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优条件、推优流程,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入党申请人)候选人从入学以来政治思想、学习情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道德品行、执行纪律等方面表现进行上台演讲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 进入考察环节。

4.会场照片记录上报所属学生党支部(党员服务中心张馨玥同学电子邮箱1034202328@qq.com收集存档)。

工作要求:各团支部严格对照条件推荐,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各班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尽可能邀请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带班党员)参与。在“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 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 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量化考核45

1.支部安排培养联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民主测评(可以网上问卷形式)(附件1),同时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线下为主,可以线上视频)(附件2):人员代表(10人以上,含党员、寝室成员,班级班委,课题组成员等);反馈的优缺点记录清楚。培养联系人根据一年来培养考察情况撰写积极分子表现鉴定,联系积极分子的辅导员填写《best365网页版登录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鉴定表(学院)》(附件3)。

2.培养联系人指导积极分子按照《best365网页版登录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附件4)进行量化考核工作(积极分子填写《我院2021学年学生入党发展对象申请表》(附件5),培养联系人审核)。

)党章考试(4月7日前)

学院组织党章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章、党史、近一年时政知识考试(60分合格,具体时间待通知)。

发展对象公开答辩

学院分支部举行拟发展对象PPT公开答辩会,答辩会主要分为五个环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人陈述;评委向答辩人提问;与会党员进行打分。

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初步名单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党员标准参考体系分数、党章考试分数、答辩情况、群众测评、培养联系人意见等,由支部全体党员以量化考核总分为基础依据,经过充分严肃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

四、公布发展对象名单4月17日前

确定发展对象具体名单报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签署党委备案意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培训班。培训班结业合格后,开展政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如有疑问或问题反馈请联系学院党建工作指导老师邹老师,办公电话0577-86689303,QQ736649814。

      20230321春季党员发展对象推选通知及附件.zip

best365网页版登录党委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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